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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端宣传

频道: 标签: 时间:2019年06月18日 浏览:1613次 评论:0条

近两年,在一些低端媒体上开始看到一些汽车、电子产品等方面低端的、排他式的、诋毁竞争对手的、标题党式的内容。比如说,某某车月销量才多少多少;这款车如何好,谁还买哪款车;等等。

我认为,小汽车、电子产品等基本属于完全市场竞争状态,而且竞争异常激烈。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不能低端的误导和诋毁。客观的评说某个产品的优缺点是可以的,专业的指出某个产品有哪些缺陷也是负责人的态度。但不能有倾向性的、排他式的低端诋毁。

我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本过高。这是网络水军的一种形式。纠正这种行为,我认为应当立法加大网站媒体的连带责任,执法部门不去追究发帖人的责任,而是追究网站媒体的责任。由网站媒体去追究发帖人的责任。这样执法成本会大大降低,违法违规成本会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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