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先锋"值得商榷
这两天,国家正在举办改革开放40周年成果庆祝活动。其中由国家层面评选出“改革先锋”若干人。央视还以“改革英雄”的称谓加以冠之。我觉得非常不妥,甚至幼稚可笑。
首先,以国家的名义,给与企业家这么高的荣誉,世界上极为少见。
其次,我发现,“改革先锋”中还不乏一些包括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我认为非常不妥。阿里、和腾讯是什么样的互联网企业?是美国有了成熟的模板,复制到国内来,利用中国的人口红利发展起来的。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企业。阿里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把东莞打工仔,承接下来,变成快递员。但北京满大街跑电动三轮快递,并不是进步了。微信是通信便利了,但微信群也增大了负面信息、假新闻、恶意新闻、团伙新闻的传播途径。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盈利模式实际是金融。不用多说,咱们看看日本,他们怎么不玩儿这个?这是玩儿虚的。
其三,美国对互联网企业监管是非常严格的。扎克伯格经常被监管部门弄的灰头土脸。即使是微软这样的创新企业,经常受到欧洲的反垄断调查、罚款。这些年阿里、腾讯也在搞多元化,包括文化、影视领域。这其实就是在走垄断的套路。如果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是不允许你搞,先要接受垄断调查。
其四、对企业家的态度要理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家就是资本家。资本就是要盈利,也追求垄断。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这么多年,对垄断是非常警惕的,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非常健全。因为垄断阻碍社会创新。我们应该鼓励企业家,但也不能“混不吝”,给捧上天。
其五,改革开放40年,有多少艰难创业,最后失败的案例。他们也应该算“改革先锋”,不能以金钱、成败论英雄。
其六,前两天大家都在讨论支持民营企业。我们应该先搞清楚,应该支持什么样的民营企业。我认为最应该支持的是民营创新企业、民营制造业企业。像阿里、腾讯这样的互联网民营企业应该是在被约束的范畴,而不是在支持的范畴。
总之,以国家的名义,搞这种事情,一定要坚持高标准、高水准。要评出真正能代表国家水准的企业。不能找一些搞宣传的外行来搞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