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证明
我始终认为,当今社会的“鬼仔队”并不是政府国安部门的行为。但是 为什么在“鬼仔队”十分猖獗的现实中,主流媒体未见报道和反应。确实令人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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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政府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无需证明。我已重申过多次了,不能一批斗“鬼仔队”,政府执法部门先站出来为自己的执法行为辩护。这相当于自己与“鬼仔队”划等号。
举例来说,监控录像。当然是在协助办案方面起着相当关键的的作用。比如说重特大刑事案件、交通违规等等。
首先,有一点我的观点是明确的。那就是,我们的执法部门不能对“监控录像”产生过度的依赖。这样非常容易造成“猫捉老鼠”的社会风气。很多不良人员非常容易形成与监控斗法。广大善良群众“吃瓜落儿”。
第二,公安执法部门日常打交道最多的是社会不良分子。打交道多了容易产生感情、相互利用。。。。。。
第三,中国历史上始终遵循了一个铁律,一个官僚集团内部从高级官员到底层的无赖、小混混是一体的。高官往往躲在后面。无赖、小混混往往是冲锋陷阵的。许多不良行为,这个官宦集团做了,另一个官宦集团为了自身的目的也会做。结果是大家都在做。很多“吃瓜落儿的”朝廷高官、知识分子本来和小无赖、小混混应该没有交集,但因为党争,不得不面对他们。历史上许多重大事件,背后多有深层次原因,但往往是有小无赖、小混混引发的。历史的经验教训值得汲取。
第四、也是比较关键的,现代社会,政府监控执法与公民个人隐私的关系是个需要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广泛讨论的话题。如果在这方面不明确,中国还不能说是一个令人钦佩的国家。
第五、这是我首次提出的观点:选择性执法也是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选择性执法,意味着滥用政府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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