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二则
其 一
今天在凤凰网看到一篇报道,说是瑞典由于垃圾利用率高,大部分垃圾用来发电、制肥,只有1%的垃圾最终填埋。以至于国内垃圾不够用,需大量进口!!!
当时我曾考虑过,要想垃圾高效利用需系统工程。首先垃圾分类要从家庭开始,目前国内的垃圾分类只是刚刚在一部分住宅小区开始提示分类垃圾箱,但由于没有做到家庭分类,成效不大。瑞典不只是想到了,而且做到了!
我曾在两篇博文中分别提到,一是中国政府办事效率高,社会主义优越性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表扬过央视垃圾分类的公益广告。
我认为,中国有能力把这件事情做好。首先是中国政府有钱,有财力做这件事情。再有这项技术应该不属于限制对中国出口的高技术领域,完全可以引进建设。设想用20年的时间把这件事情做成,对我们的生活方式将是革命性的。噢,对了,还对治理雾霾有帮助。真是一举多得呀!
这里有几条建议,一是虽然政府有钱,但也不能认为这又是块“大蛋糕”,大家都抢着分。而应该科学公益。二是目前政府的城市清洁部门实力很强,可由该部门牵头。三是房地产公司,在设计、图纸阶段就应把垃圾分类的因素考虑进去,作为报批的必要条件。
其二
前两年搬进了现在这个新楼盘。这个小区是自采暖小区,冬天每家每户烧天然气取暖。进驻后的第一个冬天,不用开燃气炉,屋里平均温度22度。当时还纳闷,咋回事?有些奇怪。后来想明白了,楼上是地暖!楼上烧暖气,楼下同样暖和。一份暖气两家用。太好了。
能不能在房地产设计阶段就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可以节约50%的天然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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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项可以做为2017年人大、政协的提案。做为立法、条例、细则的依据。
结论:节能环保不能有分歧,更不能成为政府官员权利争夺的工具。